113國中教育會考|竹苗區分數換算積分採計|免試入學超額比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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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國中教育會考重要日期 | |
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期 | 113/05/18~113/05/19 |
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公布 | 113/06/07 |
個人序位區間公告/查詢 | 113/06/21 |
就學區免試入學志願選填 | 113/06/21~113/06/27 |
就學區免試入學放榜 | 113/07/09 |
跟大家介紹竹苗區113會考就學區免試入學的計分方式~
一、113會考竹苗區免試入學分數轉換積分(採計)
類別 | 項目 | 上限 | 積分換算 | 備註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均衡發展 (上限30分) |
扶助弱勢 | 5分 | 5分 | 偏遠地區國中學生 經濟弱勢(中低、低收入戶) |
弱勢界定: 偏遠地區國中學生 經濟弱勢學生 非山非市國中學生 符合其中一項者即給分 (擇優採計) |
3分 | 非山非市國中學生 | ||||
0分 | 都不是 | ||||
就近入學 | 5分 | 5分 | 符合 | 凡竹苗區 (含共同就學區及變更就學區) |
|
0分 | 不符合 | ||||
志願序位 | 10分 | 10分 | 第1~5志願序位 | x | |
7分 | 第6~10志願序位 | ||||
5分 | 第11~15志願序位 | ||||
3分 | 第16~20志願序位 | ||||
1分 | 第21~25志願序位 | ||||
均衡學習 | 15分 | 15分 | 三項領域 | 健體、藝術及綜合三項領域 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 達60分以上 採計國一上、下學期, 國二上、下學期 及國三上學期(共五學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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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 | 二項領域 | ||||
5分 | 一項領域 | ||||
多元學習表現 (上限40分) |
日常生活 表現評量 |
10分 | 10分 | 功過相抵後或銷過後無懲罰紀錄 |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項目採計 國一上、下學期 國二上、下學期 國三上、下學期 共六學期 國三下採計至當年4/30止 |
12分 | 2分 | 學生出缺席情形,該學期無曠課記錄 | |||
20分 | 4.5分 | 大功每次 | |||
1.5分 | 小功每次 | ||||
0.5分 | 嘉獎每次 | ||||
服務學習 | 10分 | 2分 | 每一學期每服務滿3小時得1分 | 採計國一上、下學期 國二上、下學期 國三上學期(共五學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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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土語言認證 | 2分 | 2分 | 通過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或閩南語初級以上, 獲得其中一種認證即可 |
||
國中教育會考 (上限30分) |
學科 | 30分 | 6分 | 精熟(A++、A+、A) | 依照國中教育會考各科成績 國文、數學、英語、社會、自然 |
4分 | 基礎(B++、B+、B) | ||||
2分 | 待加強(C) | ||||
總分為100分 |
實際內容依簡章公佈為準
二、113會考竹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
(第一順次)總積分 (100分)
均衡發展+多元學習表現+國中教育會考 三項積分之總和
(第二順次)均衡發展總積分 (30分)
(第三順次)扶助弱勢積分 (5分)
(第四順次)志願序位積分 (10分)
(第五順次)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 (40分)
(第六順次)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 (30分)
國中教育會考國文、數學、英語、社會、自然等五科之積分總和
精熟(A++、A+、A) | 基礎(B++、B+、B) | 待加強(C) |
6分 | 4分 | 2分 |
(第七順次)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標示加總
先比五科中A的加號總數,若仍相同,再比B的加號總數
(總數越多者優先錄取)
(第八順次)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積分
(國文>數學>英文>社會>自然)為順序
精熟(A++、A+、A) | 基礎(B++、B+、B) | 待加強(C) |
6分 | 4分 | 2分 |
(第九順次)國中教育會考各科標示
(國文>數學>英文>社會>自然)為順序
經前項規定比序,仍同分超額時,不予抽籤,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以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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